菲律宾外商投资审查机制如下: - 安全审查:无专门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法律,但宪法限制外资进入公共事业、媒体、土地等领域(外资上限40%或更低)。 - 反垄断审查:由菲律宾竞争委员会(PCC)负责,根据《菲律宾竞争法》(RA 10667),并购交易若达到门槛(如交易规模超过20亿比索,需核实具体门槛)需事前通知PCC。 - 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外国投资负面清单》(FINL)规定,分为A清单(宪法限制,如媒体、公共事业)和B清单(法律限制,如小型矿业、私人安保)。
- 正面清单:无单独正面清单,但《优先投资计划》(IPP)列出鼓励行业(如制造业、IT/BPO、可再生能源),可享受税收优惠。 - 审查机构:SEC负责公司注册审查;BOI/PEZA负责投资优惠审查;PCC负责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