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为每日8小时或每周48小时(6天工作制)。加班需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为正常工资的150%(前2小时)和200%(超过2小时);夜间加班(22:00-5:00)为130%;周末或公共假日加班为200%。每周至少休息1天(通常为周日)。法定公共假日约28天(含国王诞辰、柬新年等),若安排工作需支付300%工资。企业需保留工时记录,违规可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