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厂法》(1951年)和《商店与机构法》(2016年),标准工时为每周最多44小时(通常为8小时/天,6天工作制)。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1.5倍(工作日加班),节假日(如公共假日)加班费为2倍。夜班(晚10点至早6点)加班费为1.5倍。周工时上限为48小时(含加班),但需经劳工部批准。雇主不得强制加班,雇员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