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无统一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法律,但通过行业特定法规实施审查。安全审查:仅针对特定行业,如电信(需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批准)、媒体(外资持股上限49%或需出版许可)、银行(需MAS批准)。反垄断审查:由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负责,依据《竞争法》(Cap. 50B),对可能显著削弱竞争的并购进行审查,无外资特定门槛,所有并购(无论内外资)若达到营业额门槛(需核实具体数值)需申报。
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无正式负面清单,但实际限制行业包括:广播(免费电视外资上限49%)、印刷媒体(需出版许可)、法律服务(外国律所不得从事新加坡法律业务)、住宅用地(外国人购买有地住宅需批准)。正面清单:无正式正面清单,但鼓励行业包括金融科技、生物医药、区域总部、绿色金融、精密制造,外资可100%持股并享受EDB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