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工会密度约为9%(2023年数据),集体协议覆盖率约5%-10%。根据《1959年工会法》和《1967年工业关系法》,工会可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协议需向工业关系部注册,有效期通常为3年。罢工规则:罢工前需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工会需提前14天通知雇主和工业关系部;禁止在基本服务行业(如供水、电力、医疗)罢工。非法罢工可导致工会被罚款或解散。集体协议覆盖工资、工时、休假等条款,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