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55年雇佣法》,标准工时为每周48小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6天)。加班费计算:正常工作日加班为时薪的1.5倍;休息日(通常为周日)加班:工作不超过正常工时的一半按时薪1.0倍,超过部分按1.5倍,若全天工作则按2.0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时薪3.0倍。法定节假日共11天(如国庆日、劳动节等)。月薪制员工时薪计算方式为:月薪÷26天÷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