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招聘本地员工,不签正式劳动合同会有什么风险?

马来西亚用工更新于 2026-06-15

老弟,这事儿我见太多了。很多中企刚进马来西亚,觉得跟国内一样先干着再说,结果被劳工局罚得肉疼。马来西亚《1955年雇佣法》明确规定,只要员工月薪不超过4000令吉,或者从事体力劳动,就必须签书面合同,而且合同里要写清楚工资、工时、年假、病假这些。我有个客户在槟城开电子厂,招了30个本地工人没签合同,干了两个月被举报,劳工局直接罚款5万令吉,还得补缴EPF(公积金)和SOCSO(社保)滞纳金。更麻烦的是,工人去仲裁庭告你,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建议你:第一,入职第一天就签中英双语合同,试用期最长6个月;

第二,合同里必须写明加班费算法,平时1.5倍、周末2倍、公假3倍;第三,EPF雇主缴13%(月薪5000以下)或12%(5000以上),员工缴11%,别想着省这个钱,否则税务局会找你喝茶。记住,马来西亚劳工法偏向保护员工,合同不规范就是给自己埋雷。 ⚠️ 以上社保费率为基准费率,实际因行业/地区/企业规模而异。解雇/工伤/疾病/养老多层叠加后综合用工成本显著高于名义费率。

律启 LEXBRIDGE 知识库 · 更新日期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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