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需获得工作许可(Class A或B)和居留许可。申请条件:雇主证明职位无法由本地人胜任,提供培训本地人计划。配额限制:外籍员工比例通常不超过总员工的10%(特定行业如矿业可放宽至20%)。本地化要求:雇主需提交本地化计划,逐步替换外籍员工,优先雇佣坦桑尼亚人。工作许可有效期1-2年,可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