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标准周工时为45小时(通常每天9小时,含1小时休息)。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如周日)加班按2倍计算;公共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算。夜班(晚10点至早6点)通常额外补贴20%。周工时上限为60小时(含加班),需员工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