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标准工时为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加班需经员工书面同意,每周加班不超过12小时,连续两周不超过24小时。加班费标准: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周六日)加班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倍计算。夜班工作(22:00-6:00)按1.5倍计算。累计工时制下,加班费按统计周期内超出标准工时部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