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FAS申报中,标的经营实体(被收购对象)的信息要提供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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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附件1第5节(关于所收购股份/份额/资产的经营实体信息):5.1 法人名称及所在地、注册(再注册)证书编号、INN、税务登记机关信息、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注册资本数额(——该项自2026年3月1日起失效,依FAS 2026年1月19日第26/26号命令)、主要经营活动与产品清单(附格式附件1-5,需许可的附许可文件)、人员集团信息,或注明申请人不掌握。5.3 截至最近报告日作为经济集中对象的人员及其人员集团资产账面价值总额(提交通知时为交易日前最近报告日)。

5.4 该对象以任何依据持有(处分)超过5%股份(份额)的商业组织清单。5.5 以任何依据持有(处分)该对象超过5%股份(份额)的主体清单。5.6 申请人不掌握与《保护竞争法》第27-29条所述其他主体同属人员集团的清单信息(按293号命令格式)。5.7 该对象及有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处分其>5%表决权股份(份额)的人员(含信托、质押、回购协议、保证金等临时转让情形)是否从事57-FZ号法第6条战略经营活动的信息。

5.8 上述主体持有57-FZ号法第6条经营活动权利的许可证和(或)其他文件(包括合同)清单。(注:原文无5.2条目,文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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